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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知识
哪些情况应申请初始登记?
2018年5月18日
北京著名拆迁律师
http://www.mbjzcqls.com/
:(1)通过行政划拨或出让手续取得土地的,应在完成用地手续后三十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2)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地产和建筑物、附着物的,自取得建筑物、附着物竣工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应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增加面积的,增加部分应在竣工后六十日申请初始登记。
推荐律师:
北京著名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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