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60115597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合同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收拆迁的安置补助费,应发给哪些人?

2021年3月14日  北京著名拆迁律师   http://www.mbjzcql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罗平县律师 金牛区律师 盐田区律师 平湖市律师 龙华区律师 彭州市律师 叙永县律师

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那么在关于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或者补偿措施下面我们就来做一下相关的了解。

一、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二、征收耕地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47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三、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还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四、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用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五、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很多时候,只有我们能更好的了解政策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自己的权益。只有更多的了解国家对征地拆迁中额法律法规,我们才不至于在遇到不合理待遇的时候,作出很多的不懂法的事情。

征收拆迁的安置补助费,应发给哪些人?

一、征收拆迁的安置补助费,应发给哪些人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二、什么叫征地补偿安置费

1、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2、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的生活来源给予的一种生活安置性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权人。

3、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4、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主要是有些地方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的方案当中,被征地的这些村民的安置问题都是由村委会统一安排的,那上级政府部门只能先把安置补助费发给村委会,有的时候很有可能是单位安置的,那安置补助费就只能先给单位,安置补助费的发放对象没有固定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