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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合同到期,房东不退还押金,怎么办?

2018年1月16日  北京著名拆迁律师   http://www.mbjzcqls.com/

  租房时支付的押金不等于定金或违约金。房东收取押金,一般是为确保房客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由于押金的性质只是为了确保房屋及其设施受损时出租人的利益,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双方依法解除租赁合同时,房屋及其设施没有受损,房客可以要求房东依法返还押金。如果房客违约解除合同时,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在这种情况下房客就不能要求房东返还押金。

  房东不退还押金怎么办?房客可以先自行与房东交涉,交涉不成,可以找第三方(如中介)协助调解。房东仍坚持不退还押金,房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依法维权。值得注意的是,房客需要对于房东已收取押金的事实进行举证。押金单是房客向房东交付押金的有利证明。押金单丢失的,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如当初的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如果可以证明交付了押金的事实也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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